之分的,而这就是他破敌的关键,探囊手出,左手下抄,右手上撩。
左手挽住了一人的脚腕,向里一拽,那人的动作顿时走形,劈着腿坐在了地上,边风才不会留给敌手喘息和还手的机会,左脚弹出,脚尖正踢在那人的胸口上,这人只来得及啊的一声叫,就做了滚地的葫芦,在光滑的楼道里时连滑带滚,姿势之繁复堪比世界级的体操运动员。
至于边风的右手则左封右挡,仗着雄浑的灵力拍开了击向自己胸口的双拳,而令那人的空门大开。那人反应倒也不慢,发力想要后跃,但是边风的右掌却已然结结实实得印在了他的胸口上,劲力陡放,把他震了出去。在他离开之前,边风的右手下掠,轻而易举的摸走了他腰里的东西,入手冰凉,果然是手枪没错。
以边风的眼力,竟是国内军队里相当紧俏的92式手枪,根据他在论坛上闲逛时的了解,这种枪除了驻澳和驻港部队之外,在大陆好象只有营级以上的干部才拥有,看来这些人的身份还真是不简单呀。可边风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细想,顺手把手枪塞进口袋里,扭转身体,双手一合,就抓到了背后踢来的脚,大喊一声:“飞吧!”,用“过肩摔”把他远远得扔了出去。
这次当然还是砸向那个军装男,而边风也如影随形般到达,就在军装男面前的俩人手忙脚乱得接同伴时,边风双掌化刀,狠恨砍在俩人的手腕上,力道之大,甚至能听到骨头断裂时发出的喀吧声,这么一来,俩人不但没接住同伴,反倒被砸倒在地上。
边风料到那军装男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,但绝对没胆量上前跟自己搏斗,唯一的可能就是用抢,而事实也确如他之所料,当他站定身形时,看见的是一个乌洞洞的枪口。在人民广场上和李冰清的保镖有过打斗后,边风对此已经很有经验。
胆怯是绝对要不得的,躲闪自然更是不行,边风虽然对自己的速度有信心,但还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能面对面地躲过子弹,但是他桀骜的性子又绝对不容许自己向任何人低头,所以,他的左手闪电般探出,正好抓住了手枪的滑套,这么一来,就算军装男扣下扳机也休想击发子弹,而他的右手已经在第一时间摸出了口袋里的那把手枪,对准了军装男的眉心。
毫不疑问,这场小殴斗再次以边风的压倒性胜利而告终。军装男的脸色一连数变,畏惧之色虽然显露无疑但是没有求饶,而是在短暂的迟疑后冷冷地道:“你想干什么?”
说实话,边风此时倒有些欣赏起他来了,能在自己这种狂风扫落叶般的残酷手段下泰然自若的人,完全可以得到他的尊重,所以他笑了笑,道:“这话该我问你才对!”说着倒转过手枪来递还给他,随即松开了左手,道: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好象是你来请我去见你们家老爷子的,哦,当然,如果这也算请的话!”边风将请字加了重音。
边风的性情虽然刚硬而宁折不弯,但并不是四六不懂,他可不想得罪这些真正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军人,想想惹了个小警察——魏晶就已经是头疼不已,更别说这种实权派了,他还想多过两年的舒坦日子呢,所以他不得不给那人个台阶。但是呢,却也不愿意让他太得意,这冷嘲总是免不了的。想来在他带自己去见所谓的老爷子之前,是不会开枪射杀自己的,至于见了老爷子之后,也许就更加不会了。
边风这样做,其实是在赌,赌眼前的军人的品性还没有糟糕到顶,如果自己输了,那也只能怪自己倒霉。但是边风又不得不赌下去。幸好他的运气一向不错,那军人和他对视了片刻之后,收回了手枪,苦笑道: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世界上也没有你这样强横的客人吧!”
“彼此,彼此!”边风抱了抱拳,客气了许多。
俩人相视一眼,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,好象从开始到现在,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任何的摩擦,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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