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人利用钻空子。
在真实社会的后世法律中都有这么多特权,那么在封建社会中这种特权自然也是存在的。
‘八辟’制度分为以下八种,分别是:议亲,议故,议贤,议能,议功,议贵,议勤,议宾。
议亲,即皇亲国戚(包括太皇太后、皇后等亲属);
议故,即皇家的故旧和蒙恩日久之人(说白了就是皇帝看好的人);
议贤,即德行修养高的在外有贤名的人(说白了就是名士);
议能,即才能卓越的人;
议功,即功勋卓著的人;
议贵,即三公九卿和有大功的列侯爵位的人;
议勤,即勤谨辛劳的人(这一点很迷惑,辛劳,难道有比百姓更辛劳的?);
议宾,即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(周朝三王二恪,真实历史上孔子后人也在其中)。
这八种人是邦周时期给出的特权人士,大乾当年立国的时候并没有将这一部分纳入其中,当时的法家还一直在推行法律的公平性,信奉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
至于说更激进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在封建君主集权的时代,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,皇帝犯法了,你敢审判他吗?法家的权利来自于君王,怎么可能推行这一条?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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