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流琛觉得父亲没有骗她。
她的夫君温柔体贴,万种风情。
东平的天有着不逊于龙城的寒冷,因为夫君在身边,她却觉得无比的温暖。
整个东平都是公公的,以后一定会是他的。
她终于实现了自己要嫁天下第一男儿的愿望。
以前的沈家老宅,现在的东平大帅府富贵堂华,丝毫不逊色于从前景朝的宫殿。
她心地跟在他的身后,他很体贴,会时不时地回头等她。
“这个,少爷带着好像不太符合身份呢。”从新婚之夜的时候,她就看见了那个挂在他腰间玉佩下面的丝绦,俗话君子带玉,那块上好的羊脂玉好像怎么也不和下面染的七七八八的丝绦相配。
“这个啊,”一直平静的沈亦则看见流琛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丝绦,脸上的笑容突然深了起来,他一直想要她送她一样东西,却骄傲的不肯开口,也曾经试探地问过她要不要绣个荷包什么的,大概是她的绣工真的很烂,提到‘荷包’两个字的时候,她明显不高兴了起来。
她大概真的没有什么长处,别出心裁地竟然想到跑去沁了花汁子去染丝绦。他从她手中抢过来的时候也愣了一下,那丝绦明显是用黄色的银杏叶染出来的,却是深一块浅一块的,有些地方还没染全,露出了白色的丝线。
“早就不是萱草还有的季节了,抱歉。”她的手指头纠在一块,有些尴尬地着,衣服上还有斑驳的黄色。
“我只是喜欢这个颜色,下次再换吧。”沈亦则开口掩饰。
他的声音低沉,带着磁性。
真好听,何流琛觉得。
“爹爹在龙城有纺织生意,我打发芝回家的时候拿一些就好了。”她从在爹的绸缎庄长大,对布料这样的事情最是挑剔,夫君配的这个丝绦根本就像是出自一个从未经训练的素人之手,连马马虎虎都称不上。
“流琛的手,生得很好看,十指纤细,根根如水葱。”沈亦则称赞着,也不多言,悄悄地牵起她的手,仔细地盯着。
何流琛脸上立马泛起一缕红晕,也不再纠结于他那个丑陋的丝绦,乖巧地跟着他往前走,她自诩美貌,平时更是下足了功夫,不要是染布,不是上等的丝绸,她是碰都不会碰的。
是啊,这样的纤纤玉手,就算是一次,也不能忍受泡在黄黄的染料里反复的揉搓着,直到连指尖都发白才肯罢休。
自从东平城无血开城以来,沈言君在东平的威望一直很高,不同于在南州的祝家,沈家看重的始终都是兵权一条。
送了流琛去了三夫人那里,沈亦则就迅速赶到了沈言君的书房,这一次不同,他跨进门的时候,大哥沈亦晁已经恭恭敬敬地跪在那里了,往日已经不再是往日,就像是今时也不是今时了。
“给爹爹大哥请安,亦则来晚了,还请爹爹大哥恕罪。”沈亦则抖了抖身上的袍子,如今外洋的渗透越来越无孔不入,曾经还被沈言君怀疑过的西医早就已经在东平很普及了,就连他现在身上穿的衣服也早就不是景朝那样笨重的款式了。
沈亦则抖了抖身上的衣服,惶恐的跪下来。
“三弟,还请快快请起。”自从沈亦则那一年立下大功以来,沈亦晁终于不再觉得自己是高枕无忧的了。
沈言君仍是那样,云淡风轻,波澜不惊,摸着自己的络腮胡,仔细地瞧着,两兄弟在他眼皮底下的活动他都一清二楚,却也只是干瞧着,亦则那一年立功之后他也从来并不曾有任何表示。
沈亦则和沈亦晁都只好静静地跪在地上,这大概是他们家族的惯例,沈言君在大帅府,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。沈亦则只能看得到他的军靴,他的爹确实是个值得自己敬佩的人,当初连他都快要相信无论太子的境况如何,沈家自始至终保持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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